余老干〔2009〕21号
关于印发《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全员信息工作制度》的通知
局属各科室,市老干部活动中心,市老年大学:
现将《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全员信息工作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全员信息工作制度
中共余姚市委老干部局
2009年6月25日
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
附件:
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全员信息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水平,加强老干部工作信息交流,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,实现信息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上级信息工作要求和本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信息工作目标任务
加强各科室和下属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,及时、准确地了解各线工作情况和动态,为局中心工作服务,为领导决策服务,为老干部服务。同时,努力完成市委及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我局的信息考核任务,争创信息工作先进单位。
二、参加对象
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。
三、计分范围
1、余姚市委老干部局主办的《余姚老干部工作》简报、余姚老干部工作网站;
2、宁波市委老干部局主办的《宁波老干部工作》、宁波老干部工作网站,宁波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主办的《活动专刊》,宁波市老年大学主办的《宁波市老年大学工作通讯》;
3、省委老干部局主办的《浙江老干部工作》,浙江报业集团主办的《浙江老年报》,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办的《浙江老干部活动通讯》、省委老干部局教育指导处主办的《浙江省老年教育工作通讯》。
四、记分标准
1、被本级《余姚老干部工作》简报、余姚老干部工作网站录用一条标题信息计3分,一则简讯计1分;被宁波市级《宁波老干部工作》、《活动专刊》、《宁波市老年大学工作通讯》、宁波老干部工作网站等录用一条标题信息计5分,一则简讯计3分;被浙江省级《浙江老干部工作》、《浙江老年报》、《浙江老干部活动通讯》、《浙江省老年教育工作通讯》等录用一条标题信息计10分,一则简讯计5分。
2、上述内容相同的信息若被多头录用,不重复加记,按最高标准记分。被领导批示的信息,每条加记同级标准分值的50%,不重复加记,按最高级别记分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局属各科室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、市老年大学要根据开展的各类活动、召开各类会议及其它特色性、创新性工作,及时报送相关信息。一般每月应报送信息2条以上。
2、注重信息的及时、真实、可靠。对失去时效的信息,不予录用。对上报失实的信息,在取消相应得分的同时,要倒扣同等分值,对因此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。
3、努力提高信息稿件的质量,信息报送前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。
4、对信息录用情况统一计分。信息统一报局办公室齐丽萍同志,要求通过电子政务网工作联系单或电子邮件(a86053@163.com)报送,并以电话(62709015)进行确认。
六、奖励办法
1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。每位工作人员信息报送、录用情况,每半年一次在局机关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。
2、每年年终根据积分情况评出局机关优秀信息员若干名,进行表彰。并把信息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依据。
|